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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
釋字第 563 號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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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563 號
中華民國憲法
(民國 36 年 01 月 01 日 )
EN
第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第 158 條
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健全體格、科學及生活智能。
第 162 條
全國公私立之教育文化機關,依法律受國家之監督。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