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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6 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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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543 號
中央法規標準法 (民國 93 年 05 月 19 日 ) EN
各機關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授權訂定之命令,應視其性質分別下達或發布,並即送立法院。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