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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
釋字第 353 號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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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353 號
行政訴訟法
(民國 111 年 06 月 2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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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條
民事或刑事訴訟之裁判,以行政處分是否無效或違法為據者,應依行政爭訟程序確定之。
前項行政爭訟程序已經開始者,於其程序確定前,民事或刑事法院應停止其審判程序。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