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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5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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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237 號
票據法 (民國 76 年 06 月 29 日 ) EN
支票限於見票即付,有相反之記載者,其記載無效。
支票在票載發票日前,執票人不得為付款之提示。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