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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 EN
本規則依民用航空法第八十三條之一規定訂定之。
民用航空法 (民國 112 年 06 月 28 日 ) EN
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之航線籌辦、設立分支機構、總代理申請、證照費與包機申請費之收取、營運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