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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大眾運輸使用道路優先及專用辦法
本辦法依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五條規定訂定之。
發展大眾運輸條例 (民國 108 年 06 月 19 日 ) EN
主管機關為改善大眾運輸營運環境,得建立大眾運輸使用道路之優先及專用制度。
前項優先及專用之條件、規劃、設計、興建及營運等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