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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原住民民族別認定辦法
本辦法依原住民身分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原住民身分法 (民國 113 年 01 月 03 日 ) EN
原住民應依其父或母之所屬民族登記其民族別;其原住民族傳統名字或從姓,應與其登記之民族別相關聯。
前項原住民民族別之認定、登記、變更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