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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EN
本條例第二十三條所定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經費之編列基準,應按該公司前一年度工程技術服務業務營業收入計算。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 (民國 92 年 07 月 02 日 ) EN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按年編列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經費;其經費不得少於年度工程技術服務業務營業收入總額千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