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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
依本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請領老年年金給付者,應備老年年金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向保險人提出。
國民年金法 (民國 109 年 06 月 03 日 ) EN
被保險人或曾參加本保險者,於年滿六十五歲時,得請領老年年金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