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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合作社法施行細則 EN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條規定,核准合作社成立登記者,應發給成立登記證。
合作社法 (民國 104 年 06 月 03 日 ) EN
主管機關受理第九條規定之申請,應於十五日內為准否之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