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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仲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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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人力仲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EN
第 9 條
人力仲介業就本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之個人資料,應於蒐集、處理或利用前,確認符合相關法令規定。
人力仲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民國 110 年 09 月 27 日 )
EN
第 6 條
人力仲介業應依據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清查所保有之個人資料,界定納入本計畫之範圍及建立檔案,並定期確認有否變動。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