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23 23:35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公司法
法條
友善列印
法條
法規名稱:
公司法
EN
第 81 條
不能依第七十九條規定定其清算人時,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選派清算人。
公司法
(民國 110 年 12 月 29 日 )
EN
第 79 條
公司之清算,以全體股東為清算人。但本法或章程另有規定或經股東決議,另選清算人者,不在此限。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