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6/06 23:44
:::

法條

法規名稱: 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EN
本辦法所稱之訓練分為空氣污染防制、廢水處理及毒性化學物質管理三類
專責人員分別辦理;必要時,得統合辦理。
前項訓練課程依前二條規定之學經歷由中央主管機關分別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