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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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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廢
出版法
第 28 條
發行出版品之出版機構或發行人、著作人、編輯人、印刷人之事業進行,
遇有侵害情事,政府應迅採有效之措施,予以保障。
廢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組織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
EN
第 19 條
本署為處理業務需要,得報請行政院核准,設海洋事務研究委員會等委員會,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法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