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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6/03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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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能源管理法 EN
能源用戶違反依第十七條所定之節約能源標準者,得停供其能源。
能源管理法 (民國 105 年 11 月 30 日 ) EN
新建建築物之設計與建造之有關節約能源標準,由建築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