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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被害人保護機構組織及監督辦法
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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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犯罪被害人保護機構組織及監督辦法
EN
第 20 條
保護機構依本法第八十七條就專門委員會之設置及管理事項,應擬訂相關管理規定,經報請本部核定後實施。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民國 112 年 02 月 08 日 )
EN
第 87 條
保護機構及分會依業務需要,得設各種專門委員會,提供諮詢意見或協助規劃、執行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
前項專門委員會,由保護機構及分會依業務性質及諮詢議題,邀請具相關專門學識、實務工作經驗者參與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