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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退休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本條例第十條第一項所定在職死亡之政務人員撫卹案,由其遺族填具撫卹事實表,併同死亡證明書、全部任職證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送由原服務機關(構)彙轉銓敘部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