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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西藥專利連結施行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四十八條之十五第一項規定通知學名藥藥品許可證申請人時,應以書面函送之方式為之。
前項通知之內容如下:
一、申請案號及其藥品名稱、劑型與劑量。
二、申請資料齊備日之日期。
三、發證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