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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經許可設置之病床,核定之主管機關得限定其完成開放使用之期日;屆期未完成者,得廢止其許可或減少其許可之病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