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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健康保險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總經理綜理本局局務;副總經理輔助總經理處理局務;主任秘書綜核文稿
。經理、副經理、襄理、主任、副主任、組長、科長、課長等各級主管人
員各就主管事務奉命辦理事項,指揮、監督所屬職員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