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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民間投資建設大眾捷運系統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地方主管機關於公告徵求投資後,在甄審、簽約、籌辦、施工期間應設專
案小組,負責該投資案之協調、監督及其他相關作業;在營運期間應設專
責單位,負責監督其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