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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航空客貨運價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為因應三日以上法定連續假期及應民航局或所屬航空站要求臨時加開班機疏運旅客之特殊需求,民用航空運輸業得訂定客運票價之使用限制,於報請民航局核准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