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船員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2 條
雇用人違反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