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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公平交易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保護機構之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應於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填具變更申請書連同有關文件,報經本會核定後向法院辦理變更登記,並應自法院發給登記證書後十五日內,將證書影本報本會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