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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公平交易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7 條
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申請許可者,其聯合行為評估報告書除第十四條規定外,並應詳載下列事項:
一、參與事業最近三年之輸出值(量)與其占該商品總輸出值(量)及內外銷之比例。
二、促進輸出之具體預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