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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營事業管理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事業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國營事業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斟酌實際需要,設置總管理機構以管理之:
一、性質相同之事業。
二、事務密切關聯之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