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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各類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之考驗,由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或其委託之機關(構)辦理。
前項各類考驗合格人員,其合格證書均由本部發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