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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偏遠與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石油設施及運輸費用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地礦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5 條
前條運輸費用補助,以與油品運輸有關者為限,由中央主管機關參酌海運運輸實際發生費用及其他因辦理運輸所生之必要費用後,審核補助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