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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受刑人調查分類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法務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受刑人調查分類委員會,每週召開會議一次,由主任委員召集,處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接收組所提受刑人調查分類及處遇之審查決議事項。
二、關於變更受刑人分類及處遇之審查決議事項。
三、其他有關調查分類之審議事項。
為前項審議時,應指定專人對受刑人為必要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