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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古蹟管理維護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0 條
私有古蹟管理維護成效優良者,主管機關得依本法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優先補助其管理維護經費。
公有古蹟管理維護成效優良者,主管機關得依本法第九十八條規定獎勵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