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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設置與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專業團隊所需經費,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編列預算支應,中央主管教
育行政機關應視需要補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