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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9 條
幼兒園為確保幼兒到園與離園安全,應訂定門禁管理及幼兒接送規定;備有幼童專用車接送者,每次行車並應確實清點上、下車幼兒人數及核對幼兒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