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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現役軍人子女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學費減免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教育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依本辦法為學費減免,其所需經費來源如下:
一、專科以上學校:公立學校,應依預算程序編列;私立學校,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編列預算支應。
二、中等學校:公立學校,應依預算程序編列;私立學校,由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編列,但該管政府得視地方財力,另定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