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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臺中圖書館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本館置研究員、副研究員、課長、室主任、專員、技士、輔導員、課員、
技佐、辦事員、書記。
前項研究員、副研究員、輔導員,必要時得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聘任

本館置助理輔導員,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