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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船員國外回航或調岸攜帶自用行李物品進口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中華民國籍船員在國內設有戶籍者,自國外回航或調岸攜帶自用行李物品進口,應依本辦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