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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公益彩券監理委員會組成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會每三個月開會一次;召集人或半數以上委員認有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開會均由召集人召集並擔任主席;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應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