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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交通通信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0 條
軍用各型慢車行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慢車行駛及管理各項規定者,軍(士)官申誡一次,士兵禁足一日至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