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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產品銷售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軍備後勤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本辦法所稱合作銷售,指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就雙方合作研發、產製或維修之產品所進行之銷售行為。
法人團體以其自身品牌銷售前項產品時,不適用本辦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