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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防部主計局辦事細則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政策計畫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國軍主計制度之規劃及研究發展事項。
二、國軍主計機構、部隊、單位、人員編制案件之核議事項。
三、國軍各機關、機構、單位組織編制案件之彙辦事項。
四、國軍主計法規及相關法規之研辦及管制事項。
五、國軍主計研考業務之執行及彙辦事項。
六、國軍主計人員之教育及培訓事項。
七、辦理國軍主計人員人事管理及人事勤務事項。
八、本局施政計畫之研議事項。
九、本局中、長程計畫之研擬、督導、彙辦事項。
十、本局軍事投資、裝備籌建之彙辦事項。
十一、本局主計通報之刊行事項。
十二、本局與國會連絡業務之協調及綜辦事項。
十三、本局綜合業務之彙辦事項。
十四、本局事務管理事項。
十五、本局政治作戰業務之執行及綜辦事項。
十六、本細則規定會議之召開及管制事項。
十七、其他有關政策計畫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