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海洋基本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政府應寬列海洋事務預算,採取必要措施,確保預算經費符合推行政策所需。
政府應依實際需要合理分配、挹注資源,補助、表彰相關學術機構、海洋產業界、民間團體與個人等,共同推動相關海洋事務及措施。
中央政府得設立海洋發展基金,辦理海洋發展及資源永續等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