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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民間參與社會福利設施及營建相關公共建設強制接管營運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自第三條第一項第六款所定接管營運日起,被接管營運標的設施之經營權及管理權,由接管人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