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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 條
比較法指以比較標的價格為基礎,經比較、分析及調整等,以推算勘估標的價格之方法。
依前項方法所求得之價格為比較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