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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測定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參加本測定者所繳書件,經查明係偽造或變造者,應不准其應考;其已應
考者,應考成績無效。冒用身分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