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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外國人投資國內重大建設整體經濟或農牧經營取得土地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外國人依第三條規定申請時,其投資計畫涉及二以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者,申請人應依其投資事業之主要計畫案,向該管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該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無法判定者,由行政院指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