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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政府接受捐贈用於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分配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救助及社工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接受各界捐贈之財物,應妥善管理及運用;其屬金錢者,應設專帳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