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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監督寺廟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宗教及禮制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凡有僧道住持之宗教上建築物,不論用何名稱,均為寺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