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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蒙藏委員會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蒙藏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人事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員額編制之設置、調整等研擬事項。
二、人事規章之訂定、修正事項。
三、人才儲備及人力規劃之擬辦事項。
四、職務歸系、職務列等之擬辦事項。
五、關於考試分發、任免、銓敘審定、遷調之擬辦事項。
六、工作簡化及人力評估之擬辦事項。
七、關於平時考核之管理及年終考績、獎懲之擬辦事項。
八、關於績效獎金制度專案之擬辦事項。
九、關於訓練、進修之擬辦事項。
十、差勤管理、請(休)假案件之擬辦事項。
十一、關於待遇、保險、福利互助及各種津貼之擬辦事項。
十二、關於退休、資遣、撫卹及照護服務之擬辦事項。
十三、自強活動及慶生會等文康活動之簽辦事項。
十四、職員錄製作及服務證明文件之核發事項。
十五、人事資料之管理事項。
十六、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