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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妨害國幣懲治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銀行 > 發行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故意損毀幣券,致不堪行使者,處所損毀幣額五倍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