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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立法院議事規則
法規類別: 立法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立法委員席次於每屆第一會期開議三日前,由院長召集各黨團會商定之。席次如有變更時亦同。
前項席次於開議前一日仍未商定者,由委員親自抽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