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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2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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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共電視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影視出版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9 條
每一節目播送結束時,應註明節目製作人之姓名或名稱。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